优化营商环境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新模式,339万合同纠纷一招化解
“真没想到我们企业这个300多万的案子,这么顺利就解决了,太感谢平桥法院了!”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明港法庭通过诉前保全,快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促进339万元合同标的迅速履行,原告河南某电建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对平桥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举措赞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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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8年5月,原告河南某电建集团与被告郑州某节能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被告将公司价值1725万元的安装工程项目发包给原告,由原告为被告提供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电气安装、单机调试等服务。2019年11月该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2021年5月,原告已向被告出具了价值1725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但截止2021年12月,被告向原告支付了1410.6万元后,剩余314.4万元工程款迟迟未能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2022年2月23日将被告诉至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339.6万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01诉前保全效率高 主动和解促履行
明港法庭员额法官张素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查阅案卷,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考虑到该案是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为及时帮企业追回欠款,明港法庭迅速加盖优化营商环境标识,联合立案庭、执行局将该案纳入审判“快车道”。
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债权实现,承办法官建议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并向其叙述了财产保全是避免欠款纠纷,败诉方需偿还欠款却恶意转移财产的有效手段,一旦保全成功,不但能增加自己债权实现的保障,甚至还可以“以保促谈”,通过调解、和解尽快获得清偿,原告在了解情况后,向法院提交了保全申请书。立案庭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随后立即制作保全裁定书,于2022年3月23日将该案移交执行局,执行局审核通过后,迅速前往银行查询存款信息,当日便冻结了被告公司银行账户。
“沉默”多日的被告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立即联系承办法官,表示该冻结账户为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缴纳账户,愿意先履行150万元欠款,希望法院尽快解除保全措施,为公司账户解封。
02有效沟通解矛盾 快封快解促运转
考虑到该案案情相对简单,原被告矛盾冲突不大,被告有积极履行欠款的意向,张素趁热打铁,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力求进一步明确还款金额和期限。因原、被告均身处外地,受当前疫情影响,来回不便、耗时耗力,为快速解决两企业之间的纠纷,张素通过电话、微信分别与原、被告沟通交流,一方面,告知被告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引导被申请人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另一方面,告知原告,被告在账户冻结后第一时间要求履行部分欠款,拿出了积极调解的诚意,要充分考虑被告现阶段的履行能力,酌情对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调整。经过释法明理,双方约定被告于2022年3月23日向原告支付150万元,剩余欠款于4月30日前支付完毕,随后双方于线上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2022年3月23日,在保全措施生效的当天下午,被告150万元欠款如约履行到位,原告也按照约定递交了撤销保全申请。3月25日,平桥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被告的保全措施,对被告账户进行解封,被告代理人表示:“平桥法院快封快解,反应迅速,保证了我司的正常运转,感谢法院支持!谢谢为企业纾解困难!”。
03言而有信护营商 非诉机制促和谐
该案原定于3月31日开庭审理,但由于原被告在开庭前达成了调解意见,便向法院申请了延期开庭。案件在短时间内有所突破,暂告一段落,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但张素深知只有所有欠款按约履行到位,才能真正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的发展难题。为此,在协议期限到达之前,张素仍不放松对协议尾款的监督与催促,加强与被告代理人的联系和沟通,询问公司款项回收进度。同时,张素也继续做原被告的调解工作,希望通过非诉机制把矛盾彻底化解在诉前,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结合,做到能不诉的不诉,营造言而有信的营商环境。
终于在双方企业的互谅互让、诚信合作下,4月29日,被告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了全部剩余款项,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至此这起标的为339万余元的承揽合同纠纷案在开庭前顺利化解,双方握手言和,约定未来将继续合作,共谋发展。
财产保全,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债务人的与债务相当部分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性措施,防止债务人进行转移,最终保障债权实现。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也可以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还可以在判决作出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财产保全,在程序阶段转换上也非常便捷和具有延续性,是非常好的避免“执行难”的法律手段。
在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案件审理上,我们主动适应新变化,充分考虑涉案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判决对企业的影响,切实落实“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处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最大程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健康经营发展。在本案中,从保全到和解,再到履行完毕、解除保全,充分体现了保全制度的优势,同时合理利用了保、审、执的无缝结合,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有效实现了以保全助和解、提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快速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智慧。
来源:平桥法院
责任编辑:可乐 值班编委:田心
终审编委:Roc